一般规则
①管材、管件应具有质量检验部分的产品质量检验陈述和出产厂的合格证。
②管材寄存、转移和运送时,应用非金属绳捆扎,管材端头应封堵。
③管材、管件寄存、转移和运送时,不得抛摔和剧裂撞击。
④管材、管件寄存、转移和运送时,不得曝晒和雨淋;不得与油类、酸、咸等其它化学物质接触。
⑤管材、管件从出产到使用之间的寄存期不宜超越一年。
材料检验
① 接纳管材、管件必须进行检验。先检验产品使用说明书、产品合格证、质量保证书和各项功能检验检验陈述等有关材料。
② 检验管材、管件时,应在同一批中抽样,并按现行国家标准《给水用(PE)聚乙烯材》进行规格尺度和外观功能检查,必要时宜进行全面测试。
寄存
① 管材、管件应该寄存在通风良好、温度不超越40℃的仓库或简易的棚内。
② 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支撑物或地面上。堆放的高度不宜超越1.5米,当管材捆扎成1mx1m的方捆,而且两边加支撑保护时,堆放高度可适当进步,但不宜超越3m,管件应逐层叠放规整,应保证不坍毁,而且便于拿取和管理。
③ 管材、管件在户外暂时堆放时,应有隐瞒物。
④ 管材寄存时,应将不同直径和不同壁厚的管材分别堆放。
转移
① 管材转移时,必须用非金属绳吊装。
② 管材、管件转移时,应小心轻放,摆放规整。不得抛摔和沿地拖曳。
③ 冰冷天气转移管材、管件时,禁止剧烈撞击。
运送
①车辆运送管材时,应放在平车底上,船运时,应放置在平坦的船舱内。运送时,直管全长应设有支撑,盘管应叠放规整。直管和盘管均应捆扎、固定,防止相互磕碰,堆放触不该有可能损害管材的尖凸物。
②管件运送时,应按箱逐层叠放规整,并固定牢靠。
③管材、管件在运送途中,应有隐瞒物,防止曝晒和雨淋。